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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国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中投资120亿美元,投资总额名列世界第二,排名仅次于德国。基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我国于2006年施行了《可再生能源法》。随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在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
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使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得到长足发展,我们亟须解决的是怎样在金融危机中化危机为契机,科学地开发和利用能源资源,同时解决本土企业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上的各种问题,扩展我国新能源的市场空间。
巨大的市场同时还隐藏着诸多问题,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新兴的高新技术行业,也是很多学科综合的复杂行业,我国还有很多关键核心技术未掌握。技术落后导致本土新能源企业不具备价格优势,成为新能源无法市场化、产业化的瓶颈。例如风电行业,核心技术一直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我国虽然拥有大批量的生产能力,但是技术基本来自国外,一些关键零部件还主要依赖进口,我们还没有掌握大型风电机组的总体设计技术,完整的风能产业体系还没有形成。
基于资源禀赋的影响、环境的压力,我们必须要调整能源结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危机也是契机,现在我们要做就是客观地认识我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状,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行业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支撑点。
10月28日《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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