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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疆油田职工又多了一项福利:退休后还能拿“养老年金”。
记者9月18日获悉,新疆油田公司日前召开的三届一次职代会第一次联席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企业年金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不能代替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据了解,企业年金并不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由国家强制实行。
建立企业年金时,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要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该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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