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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要特别严格资金管理。资金分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其他货币资金。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油站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现金管理制度、支票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保险柜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银行开户撤销审批制度、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制度、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制度、发票使用和保管制度等。
现金是加油站流动性最强的资金。现金使用范围包括员工工资、奖金、各种工资性补贴、各种劳保福利支出、差旅费等。还有1000元以下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及其他支出。现金管理要在遵循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建立加油站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归纳起来,现金管理应恪守“七不准”: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向银行套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挪用现金、不准支付大额现金、不准私设小金库。为达到以上要求,加油站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2500元,超出部分及时存入银行;营业过程中收银台内可存放的现金最高上限为2000元(包含找零现金500元),超过部分应及时投入保险柜。
现金实行“收支两条线”,是指加油站每日销售收入现金及结算票据必须当日全额及时存入加油站的开户银行,日常零星支出按预算计划,以备用金的形式划拨到各加油站。
要建立现金清理核对和月末现金盘点制度。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存入银行的存款,要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一切支出除按规定可用现金支出外,均需通过银行办理转账。严禁以任何名义利用账户为他人或单位套取现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各种支票和支付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按编号顺序登记。支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银行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不得在空白凭证、账单、支票、发票、单位稿纸上加盖印鉴。要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核对未达账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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