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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6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这是第一批审议通过的部委和部委管理国家局三定方案中的一个。
据透露,国家能源局共设9个司,与上报中编办的方案没有太大变化。据了解,由部门自行起草的“三定”方案中,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司、战略规划司、政策司、国际合作司、科技节能司、新能源司、煤炭司、电力司、石油天然气司。人员编制核定为112人。同时,能源局将单独设党组。
国家能源局的成立源自3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由原国家能源办、发改委能源局、国防科工委主管核电的系统工程二司以及发改委涉及能源管理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司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在内的所有能源宏观管理职能,将归口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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