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英国消防和搜救大队的资料显示:地震灾区很多坍塌的建筑中会保留蜂窝结构的空穴,使人得以幸存。对此有很多例证:墨西哥城大地震中的很多幸存者,包括坍塌的医院中的婴儿,在被困一周后获救;1998年亚美尼亚地震的很多幸存者在被困9天后获救;1992年菲律宾地震一位脚踝骨折、严重脱水的幸存者在被困13天后获救等等。因此,地震之后,救灾指挥者在没有检查过所有空穴之前,在尚未完成“选择性建筑物残骸清除”之前,在所有希望还没有都消失之前,绝不能轻易放弃或延迟搜救,多坚持一天,也许就能多挽救一条生命。
在地震大规模搜救中,可以用以下两种策略来合理安排搜索的资源。第一种策略是将待搜索区域分区。根据受灾区域面积的不同和可支配资源的数量,搜索区域可按城市街区或其他易于辨识的标准来划分。按照面积比例将资源配置到每个待搜索区域。这种区域划分的方式对于面积较小的搜索区域较为适用,但是对于较大的区域例如一个城市或城市的一部分来说,由于资源限制,这种方法并不实用。
第二种方法是针对不同类别的受灾地区设置搜索优先级。最可能有幸存者的地区以及潜在幸存人数最多地区应给予优先考虑,例如学校、医院、养老院、高层建筑、复合住宅区和办公楼等,应优先开展搜救行动。
在营救的过程中,搜救队员首先要对受灾区域内建筑物进行侦查评测,包括建筑物结构、估测和系统报告,这项工作对于确定搜救优先级、评测和进行系统报告等工作非常重要。
幸存者位置确认,包括搜救犬、仪器和人工搜索对幸存者位置进行确认;幸存者位置应该被明确标示。
对于危害的鉴别和标示。评判任何潜在危险,例如建筑物的悬空部分、结构不稳或者潜在坍塌区域、有害物质、煤气、水电等,危险区域应该用警戒线标示并管制。
对受灾区域内部及周边的基本空气情况进行评估。
对搜索区域进行信息概括并列出所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向搜救行动指挥部报告搜索发现,并就搜救优先顺序安排提出建议。
同时,每个营救地点都必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协调,统一指挥。大型且复杂的搜救行动有时需要两支或多支营救分队合作。当两支或多支营救分队在一起合作时,搜救行动指挥部应该指定其中某支队伍的队长为此营救地点的全权负责人(这个人事任命一定要传达到所有参与搜救的人员),在大型且复杂的搜救行动中,必须配备一名安全负责人。
摘自美国紧急事务局《地震搜救手册》,本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