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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还在争论牛熊时,股灾已经悄然而至,沪指跌破3000就是股灾。从牛熊之辩到救市之争,背后是对股市与经济的趋势性判断,其一是晴雨表,其二是旱天雷。前者,意味着股市暴跌仅仅是经济增长盛极而衰的预告;后者,意味着经济的基本面依然强劲,但股市在修正期由于缺乏政策支持而导致恐慌性抛售,酿成股灾。
不管是什么原因,股灾发生而无救灾机制,这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美国股市暴跌后,几大投行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菲兰希望启动紧急休市预案时,他们不是打电话给证监会,而是打电话给财政部长贝克,这个细节说明,股市危机的处理也是财政部的职能。其实,这个职能在股市印花税税种的设置中已经存在,印花税的收取者理所当然承担稳定市场之责。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亚洲金融危机时期香港政府的救市行动,也能证明在股灾发生之时,救灾的责任不在证监会,而在金管局。总而言之,股市的救灾机制应该是在证监会常规性监管之外的紧急预案,这是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之一。所以,人们呼吁证监会采取行动的诉求本身是找错了对象,《证券法》中并没有任何一个条款对证监会有救市的授权,各国的股市救灾案例中也都能看到各地都有在证监会之外的救灾机制。
明确了救市之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救市?没有危机,何来救市?这种判断看似合理,其实不然。经济的危机可能发生在两个层面,一是发生在实体经济的层面,二是发生在虚拟经济的层面。如果只有在实体经济的层面发生危机才谈救市,这是对虚拟经济的排斥。股灾雪灾都是灾,此灾之危胜彼灾,因为雪灾之危是短期的,而股灾之危却是长期的,甚至可能导致一个国家的一蹶不振!
救市之责,责在国家,救市之利,利在国民。如果我们坚持认为股灾不是灾,也就等于是说,股民不是民。应该看到,股市的暴涨暴跌已经威胁到股权分置改革的成败,舆论所及,开始挑战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和“大小非”的流通权。人们开始怀疑股权分置改革的诚信,开始担心会有一纸通令限制“大小非”减持,这无疑在加剧市场的恐慌,强化“大小非”的抛售,威胁到市场的制度诚信。因此,即使仅仅从股权分置改革的角度来看,救市行动也已经迫在眉睫,必须依法拓宽合规资金的入市渠道,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保驾护航。股权分置改革本身就是一次大规模的救市行动,是让中国股市一举治愈先天疾病,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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