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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31日,中国和德国签署“中德联合培养能源管理人才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计划于2008年在中国培养200名能源管理师,2009年培养300至400名,2010年培养500名。培养对象主要是企业能源管理经理、动力能源经理、运行工程师、再生能源专家和各级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等。培训每期30人,为期5周。参加培训者先完成2周的国内学习,由德国专家授课,然后赴德国完成3周的实习培训。学员在提交一份节能减耗论文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后即可获得“欧洲能源管理师”证书。
德国是目前世界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单位GDP能耗仅为中国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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