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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3月31日发布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调研报告》建议,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充分发挥优势,积极整合重组矿区范围内所有列入整合重组规划的合法煤矿。
报告建议,首先要提高开办煤矿和获取矿业权的准入门槛,并按此机制对涉煤企业进行筛选,清退不合格企业。
其次,要建立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流转机制,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原则,优先向矿区内优势煤炭企业配置资源。
第三,继续实施“关小建大”政策,积极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等形式整合有技改价值的小矿井;鼓励优势煤矿企业之间联合重组;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相关联产业的企业;鼓励电力等大型企业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
第四,对大型煤矿企业重组中小煤矿提供政策支持。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整合地方煤矿进行的产业升级、技术改造,要在补助或贴息资金、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五,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煤炭行业重组整合的协调和指导。保障大型煤炭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中小型煤矿;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简化办事程序,一站式集中办理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尊重市场规律,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减少不合理的税负和收费。对跨省区的企业重组,应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和整合目标,推动亿吨级煤炭企业集团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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