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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创业板市场(GEM)交易过的人都知道,那个市场的交易很不活跃,德国创业板市场关门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交易量,日本创业板市场也是半死不活,所以交易是否活跃是衡量创业板市场的重要指标。
纳斯达克市场在1971年开市后也遇到过交易低迷的挑战,好在有个做市商制度,把券商自已持有,放空和相互间的“对敲”交易合法化了,市场才有交易量,所以做市商在当时的另一个名称是流动性提供者。为了方便散户参与交易,纳斯达克开始引进电脑交易,第一代电子交易系统的名称叫SOES。顾名思义,这个系统不面向机构,只面对散户和零散交易,即低于100股的零星交易。当时恐怕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扶贫”的系统现在发展成为一个巨大的电子交易平台,改变了证券业的生存方式。有了SOES之后,交易量还是低迷,纳斯达克市场又开始抢纽交所的生意,自行规定凡是在纽交所挂牌的股票,不需要登记注册就可以自动合格入市交易,结果使一些在纽交所交易不够活跃的股票通过做市商进入了纳斯达克市场。早期的纳斯达克市场,有机构交易平台,有做市商交易平台,还有散户的交易平台。所交易的股票也不都是在纳斯达克市场注册的,在纽交所挂牌的也有很多,而且越来越多,现在几乎占了纽交所股票交易的三分天下。
纳斯达克市场注册的股票市值不到纽交所的四分之一,交易量却达到全美股市的近30%,说明这个市场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是在这个市场注册交易的股票,还有这个市场本身的交易机制——提高流动性的机制。
流动性机制的制度基础是做市商,我们国内常常把做市商翻译为庄家,而庄家是带有贬义的赌场用语之一。由于证券市场是舶来品,早期的翻译找不到合适的词,就将许多股市术语译成了赌场用语,误会颇多。关于做市商和庄家的区别,前证监会主席周正庆还专门写信询问过梁定邦先生,梁先生回信说:如果说庄家是暗庄,那么做市商就是明“庄”。一个是明的,一个是暗的,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时候,没有“明庄”,必有“暗庄”,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市无庄则不旺。
做市商制度其实是弃暗投明,在提高证券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每天收盘后,注册做市商的仓位完全公开,谁持有谁放空一目了然,券商没有办法隐瞒,所以必须动员客户接盘,这就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没有做市商制度的创业板迟早会面临流动性之忧,且很难避免暗庄丛生。我们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用心良苦,在法律上为做市商制度扫清了障碍,而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却没有打算实行,决策者自然有非常正当的理由,还是让实践来检验吧。
作者为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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