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从7月1日起,我国将再次调整出口产品的退税政策。在涉及的2831项商品中。石油和化工类产品占了500多种。
6月18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在调整大名单中,石油和化工类产品占了500多种。其中约300多种石油化工产品被取消出口退税,包括溶剂油、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铰);氯和染料;皮革等。另外200多种化工产品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很多是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化工产品,如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焦炉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其他编号未列名的化工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财政部表示,这一措施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而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以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
据了解,2006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回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通知》,包括400多种石油和化工类产品在内的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然而这一举措并没有挡住“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热情。以化工为例,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化工类产品的出口总额近254亿美元,同比增长36.2%。其中,化肥(实物量)出口总额达5.8亿美元,同比增长90%;农药出口总额4.5亿美元,同比增长12.8%;染料出口总额近3.6亿美元,同比增长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