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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石油商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正式公开发行的行业商报,愿意与各石油石化及关联企业建立真诚互惠的合作关系。报社与理事单位之间本着自愿、平等、互信的原则建立理事关系。
第二条 凡从事于石油石化行业及与之有关联的企业、厂矿、院校、科研机构,有条件的均可加入理事会。
第三条 《石油商报》坚持正确的办报宗旨,及时准确报导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战略和行业政策,全面反映世界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水平和动向;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略方针的指导下,为适应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科研生产与经营管理决策的需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企业和用户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各理事单位在自身形象宣传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